海南省民政厅修改救灾应急规程 增加灾后心理疏导

12.09.2014  13:21

      省民政厅修改救灾应急规程  增加灾后心理疏导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新修订的《海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9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

      新修订的《海南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作了几处重大调整,从工作原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救灾应急响应等级表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等,都重新调整和完善。

      新《规程》细化了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流程、响应措施、工作组职责等,更重视灾后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等问题,使《规程》操作起来更规范、更细致、更具操作性。比如,在四个等级的应急措施里,都增加了“引导专业社会工作组织、慈善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应急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心理疏导、情绪抚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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