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捡到身份证骗领22张银行卡 每张卖200元

15.06.2016  21:23

  用捡到的身份证在5家银行骗领22张银行卡,并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所获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5月26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王为政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6月中旬的一天,王为政在海口市南大桥附近闲逛时,捡到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主人姓段,王为政如获至宝。他立刻想到曾在街头小广告上看到过收购银行卡的信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可以卖到200元左右,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他来到附近一家银行,用那张捡来的身份证申办银行卡。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领卡过程异常顺利,当他把身份证和相关表格从窗口递进去后,柜台后的工作人员连头都没抬,便把新卡办好了。

  王为政似乎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随后他如法炮制,当年6月至8月间,他用这张身份证先后在5家银行共骗领了22张银行卡。他将骗领的银行卡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将卖得的4400元用于个人消费。

  2015年8月7日,王为政故伎重演,又拿着那张捡到的身份证来到海口市美兰区某银行,再次骗领银行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

  面对讯问,王为政找出种种借口推脱责任,一会儿说身份证是朋友的,一会儿说银行卡不是他办的,他只是帮别人保管。办案人员与身份证的失主段某取得联系,并调取了多家银行的监控录像和申领银行卡记录,种种证据让王为政的谎言不攻自破。(李轩甫 陈文杰)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