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分三阶段圆满完成全省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28.07.2014 22:46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了准确把握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目的、对象、方法、内容、组织实施办法、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办法。
5月10日下午,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局长符国瑄主持召开经普办例会,研究部署我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准备工作。会上,符国瑄对这次质量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抽查方法和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并强调抽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5月27日至5月30日省经普办组织2个抽查组,在全国经普办对我省开展质量抽查前,抽选两个市县开展小规模提前质量抽查;二是6月16日至6月24日严格按照国家方案,对全国经普办抽中的3个市县做好质量抽查配合工作;三是6月25日至7月2日省经普办组织5个抽查组分别奔赴各剩余市县(不含三沙市)开展事后质量抽查。
从5月27日开始,省经普办开展了为了1个多月的全省范围的质量抽查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抽查工作已经取得圆满成功。经过三个阶段的抽查工作,海南省完成全省范围内普查数据质量的抽查评估工作,全面检查了各市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质量,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部署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本文来源: 统计局
28.07.2014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