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协调发展

22.05.2014  14:5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参加了省残联“深入基层摸清实情,破解难题谋发展”的工作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快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协调发展提出探讨。

一、增强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协调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海南建省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下,全省残疾人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维权、宣传、文化体育以及组织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目前,全省残疾人的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贫困残疾人所占的贫困面大,全省有50万残疾人,有33.05万残疾人需要康复服务;有10万残疾人尚未就业;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保障标准和水平偏低;盲、聋、智力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普遍偏低等问题。 

当前,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协调发展,既有挑战又有难得的有利条件。在政策层面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根据残疾人各时期工作实际,出台涉及残疾人的特惠和普惠政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但是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解决好残疾人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全省广大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完成。作为残疾人工作者,需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善于利用政策优势,加大推进残疾人各项事业强劲发展。

二、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与国际旅游岛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我省地方法规及规章,完善和制定惠及广大残疾人特殊需求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配套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如残疾人康复救助、残疾人医疗救助、残疾学生助学、重度残疾人补助、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残疾人临时救济、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残疾人救助安置、残疾人危房改造、城市残疾人廉租住房保障、城乡流浪精神残疾人收容等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包括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以及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等;省、市、县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改造民生的资金,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水平和改善残疾人福利待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在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的同时,尽快建立省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以及市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步伐,鼓励人口在三十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集中的市县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可向国内外学习,对一些产品如邮政部门的邮包,医院里的辅料等;实行残疾人专营,交由残疾人生产;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帮助残疾人脱贫;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尽快建立和完善省级残疾人艺术团和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省残疾人基金会,要积极组织募捐、接受捐款,要把公益服务收入、政府资助、投资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资金,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对于一些爱心人士的捐款,应遵照捐赠者意愿,定向资助某个残疾人群体、个人或某个残疾人事业项目等。

——相关政策法规必须落实到位。如: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应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涉及残疾人旅游,景区、景点应该一律免费;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扶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的实施意见》,应该出台配套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海南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应按要求按时发放补助并作相关政策的解释。

三、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残疾人民生工作与国际旅游岛协调发展的格局。

——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民生工作领导体制。

——强化各级政府残工委和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譬如,海南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的通知》,省政府残工委办应抓好检查、督促和落实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

——将残疾人民生工作纳入省、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经费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民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省政府已于2010年成立海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于相关人员变动大,应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其作用。

——省、市、县(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贯彻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级财政在条件成熟时应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

——明确社会各界相关组织的责任,鼓励社会大量参与支持残疾人民生工作的开展。

——加大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力度,逐步增加编制和管理经费。

四、积极营造推进残疾人民生与国际旅游岛协调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融化在心灵里、体现在行为中。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残疾人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

——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

——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学雷锋活动”紧密结合,与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紧密结合,与“巾帼助残活动”紧密结合,与“红领巾助残活动”紧密结合,与“一助一帮扶活动”紧密结合,与“多帮一活动”紧密结合,解决残疾人困难,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社会各界相关组织应发挥各自优势,支持和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和残疾老人的合法权益。

——各慈善团体应积极为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企事业单位应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推进残疾人民生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