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起纠纷男子海口小区贴大字报 被判刊登道歉声明
23.10.2016 15:3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工程款起纠纷小区狂贴大字报
两涉事者被判刊登道歉声明恢复名誉
某天一大清早,早起锻炼的葛春华回到居住的海口龙华区某公司家属院,看到院内百来人聚在一处,对着墙上的什么东西指指点点,葛春华挤上前一看,墙上赫然贴着十几张大字报,上面的内容带有侮辱性的文字直指自己。
葛春华发现与自己有纠纷的杜秋霞领着一群民工在贴大字报,杜秋霞旁边站着抽烟的中年男人是和自己有工程款纠纷的何友道。葛春华立马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纠纷起于2014年。2014年5月7日,葛春华向王老板承包位于海口东营镇的的一宗模板工程。同日,葛春华将该工程发包给何友道。同日,何友道联系了做工程的同行杜秋霞一起合作。合同签订后,何友道、杜秋霞即对工程进行施工。后因工程款纠纷,何友道、杜秋霞多次和葛春华发生争吵,何、杜二人多次打葛春华电话不接,还把何、杜二人电话号码拉入黑名单。于是,何友道带着杜秋霞到葛春华的住处张贴大字报。
海口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何友道、杜秋霞二人认为葛春华欠其工程款,理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但何友道、杜秋霞二人未依法行使权利,擅自将大字报在葛春华居住的小区内四处张贴,对葛春华的名誉造成影响,已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何友道、杜秋霞二人应刊登道歉声明。(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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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6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