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列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

01.08.2014  16:58

经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批准

槟榔列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了促进我省热带高效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蒋定之省长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上的批示精神,经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批准,决定将槟榔列入我省“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

据了解,在把槟榔列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后,将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物价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琼交运管[2010]32号)的精神,给予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和实施琼州海峡轮渡运输价格优惠等相关政策。

 

(特约记者 李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