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长盛的秘密:宁愿损私为公 不愿损公为私
王光兴自1986年1月8日调任“椰树”第一把手起,敢为天下先,率先在全国国有企业中推行“破三铁”、“科技重奖”、“能人先富”和“员工持股”等四项超前改革,把一个在1981—1985年连续五年亏损、换了四任厂长都无法扭转、仅差2万元就破产,甚至上级多次委派正副厂长没人敢来、内聘副厂长没人敢当的工厂,发展成27年长盛不衰的中国饮料十强,连续三年位列海口工业企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
宁愿损私为公:
五次牺牲个人利益换取大家对改革的理解
第一次是“破三铁”改革时,他主动打破自己的铁工资,做到了公开承诺:“三年内我只领80%的工资,企业不扭亏为盈我不领足工资。”
第二次是科技重奖改革时,他放弃了当时椰子汁发明人该得的奖励。
第三次是能人先富改革时,连续几年工资比他的副手还低,厂里多次主动要提高他的工资,都被他拒绝,后来,伉铁保副市长得知后亲自批示才提高。
第四次是1997年“椰树”优质资产改制时,市里曾经反复要求创始人王光兴持股20%以上以利指挥企业,当时有买一股送两股的优惠,但为了让大家理解他改革不是为私,他放弃了多持股,只持6%股份,比某副手持5%股份仅仅多1%。仅这项他起码少持14%,从1997年至2005年九年间至少牺牲分红5968万元。
第五次是为了“椰树”长远健康发展,他先后5次放弃上市个人合法发财的机会,仅此他至少牺牲2000万元。
不愿损公为私:
做到其1986年1月在职工大会施政演说的公开承诺
1986年1月,刚到“椰树”就职的王光兴在职工大会上发布施政演说。他公开承诺“带头不利用职权捞一把”。他说:“人格值千金,金钱如粪土,一次失人格,到老悔在心。不如知足得安宁,何必贪心招祸来。交义不交财,交财不往来。”
王光兴说到做到。改革27年来,他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共上缴好处费近70万元。尤其是在历经8年的“椰树”产权改制时,王光兴拒绝了外来购买者以赠送几千万股份和保住原有职务的拉拢收买条件,坚持“椰树”产权改制卖给内部员工的主张。
(一)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省监察厅原厅长王学萍说:“经过调查,王光兴的确做到正人先正己,廉洁奉公,起到了非常好的模范作用,是一位廉洁奉公的好同志。”
(二)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谢绵仁说:“我可以作证,王光兴没有贪污受贿,不存在以权谋私问题。”
(三)王光兴在“椰树”27年的改革中历经风风雨雨、艰难曲折,遭受了多次告状风波,至今仍有许多“内幕”鲜为人知。例如:
1989年7月,王光兴被省、市推荐上报为全国劳动模范。到了一个多月后的9月初,有人向全国评模办公室寄去了所谓“王光兴行贿受贿7个问题”的匿名告状信。告状人是有蓄谋的。他们知道,其所举报的问题都是捏造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就可以调查清楚。有意挑在全国劳模名单敲定之前10多天才寄出,就是要使省、市评模办公室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查清事实。如此一来,就达到了取消王光兴被推荐资格的目的。调查落实的工作快速、高效,令告状人始料未及。匿名告状信从全国评模办公室转到海南省评模办公室,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省评模办和市评模办迅速抽调5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组立即深入海口罐头厂,对7个问题逐个调查,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真实情况,拿出了《关于王光兴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做出“王光兴行贿受贿7个问题”都属无中生有的结论。随即将《调查报告》送时任市委书记林明玉审阅。最后,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鲍克明和时任市长李金云都在《调查报告》上作了同意上报的批示。《调查报告》及时送达全国评模办公室。王光兴不但评上了全国劳模,并且作为海南省全国劳模代表赴京参加了国庆40周年活动。
正是王光兴宁愿损私为公,不愿损公为私,才确保了“椰树”改革的顺利进行,这是“椰树”27年长盛不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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