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公安局部署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31.07.2017  15:56

  省森林公安局部署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为安排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整顿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财经秩序,规范财务行为,促进和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7月26日上午8:30,省森林公安局召开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森林公安局李斐局长出席并作动员部署,会议由杨艺副局长主持。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干部职工分别在主会场、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以来,2015年起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实行省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直属各森林公安局为二级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管理模式,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财经工作秩序逐步规范,财务运行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近两年实际工作来看,仍存在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财务管理知识欠缺、财务监督方式单一,部分单位未建立起完善的内控、制约机制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下设工作专班,省局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赴直属各单位开展检查。要积极配合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归类整理有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要及时整改到位,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认真总结,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规定,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省局及各直属单位必须下大力气、动真功夫,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李斐局长强调,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是森林公安的主业,财务管理是维持单位正常、高效运转并提供充足的财力和物力保障,主业重要,财务管理同样重要。要树立现代财政理财观念,依法理财,科学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单位中心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坚持重大开支集体领导讨论制度,推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具体事务的内控管理做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配备财务人员要与管理型财务模式相适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准则,客观公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会议还宣读了海南省森林公安局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此次财务检查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全省检查、集中整改三个阶段,主要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通讯员:吴海青 杨仁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