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棚改八年回望:百亿资金为棚改保驾护航
编者按:
从一块“城市伤疤”到“地王”再到“城市新地标”、“城市RBD”(休闲商务区),这中间经历了多少个日夜的嬗变,又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
从2007年开始,海口市启动了以玉沙村为代表的大规模城中村改造,先后完成了玉沙村、海甸溪北岸、长堤路、镇海村、朱云路、滨江新城起步区等项目的改造;完成了上贤(沙亮)村、滨涯村、夏瑶村、椰岛片区的征收补偿工作,并启动了灵山镇的征收补偿工作。涉及改造土地总面积约18714亩,完成安置房建设约152万㎡,在建安置房约100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了改造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及新建了玉沙学校、美苑小学,扩建了市二中、改建了沿江中学等一批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惠及人口约2.8万户,9万人。
随着一片片城中村老旧民居的倒下并被高层楼房和大型商业中心代替,海口这座城市正在一天天朝着“更精更美”的目标靠近。
在很多人看来,棚改改变的不仅是城市面貌,而是人们生活观念的改造和重塑。回望海口棚改这八年来的历程,我们或许会有更多的思索和考量。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19日电(记者李学山)如果说在2012年之前海口的棚改还只有屈指可数的玉沙村、海甸溪北岸、镇海村等亮点的话,到了两年后的今天,海口市棚改办负责人说起市内的棚改项目时可谓是如数家珍。
但对于这座年轻的城市而言,棚改任务还相当的艰巨。目前,海口主城区209平方公里范围内和城乡结合部,共有棚户区(城中村)296个,按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分为109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户数约16.9万户,涉及人口约50万人,2014年启动的棚改项目仅占改造总量的20%。
不过,在经历了多年的摸索和探索之后,海口市在棚改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并逐步形成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棚改模式,这也使得在下一步的棚改推进中更加得心应手。
2007年启动棚改工作时,海口市成立棚改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临设机构棚改办,工作人员从各有关单位抽调,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市的棚改工作,作为棚改机构运行了6年时间。
“因为都是被临时抽调来的,大多只能工作上半年多时间就要回自己的单位,而且有时候单位需要的话也得马上回去,所以在我们棚改办,流动性特别大,生面孔特别多。”海口市棚改办一名负责人说,那时候在棚改办工作就感觉自己像一名“临时工”,没有稳定感。所以尽管棚改办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由于是临设机构,机构和人员均不稳定,导致工作也很难有持续性。
在2013年,不仅棚改办从原来的临设机构变身为常设机构,棚改办里的“临时工”们也终于变成了“钉子户”。这一年,在国务院出台加快棚改工作的意见后,海口市结合实际情况,在学习和汲取各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成功经验基础上, 并在不增加编制前提下,整合相关机构资源,组建常设的棚改管理机构即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全市的棚改工作,为棚改工作建立了稳定的组织保障。
从政府主导到社会主导
海口市棚改办负责人说,“十一五”时期,海口市在启动玉沙村项目改造时,采用的是政府贷款改造模式。即市政府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区政府完成改造片区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后,经营性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安置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由国有企业或区政府代建,安置房为不完全产权。这轮改造取得很大成效,但财政资金压力也很大。
在新一轮棚改中,海口市探索引入和利用社会资金参与棚改的具体办法,主要采用“项目挂牌融资改造模式”。政府先将改造项目挂牌交易,取得企业购地资金后再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在具体操作上,采取出让地与安置地捆绑挂牌交易,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棚改经营性土地开发甚至是安置房的开发建设,安置房由摘牌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再按成本价回购安置被征收人,改变了过去安置房建设一般采取政府划拨土地、政府投资由国企代建的方式。这样,既减轻政府的资金压力,缩短了开发建设周期,大大提高了海口市的棚改效率,安置房还实现了商品化。
2013年国务院出台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后,结合海口市实际,海口市政府出台了4个有关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文件,包括《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口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和《海口市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暂行办法》等一揽子政策法规,打出了含金量大、操作性强的棚户区改造政策“组合拳”。并于去年9月23日,正式启动城市管理年活动,全年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26.8万平方米,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这一系列组合拳,涉及征收补偿安置、规划建设、土地、税费减免、打击违建等多个棚改相关领域,对海口市棚改工作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降低了棚改项目的改造成本,投资环境更具竞争力。
不变的“让利于民”
尽管这些年在棚改方面探索了很多新的模式,出台了很多新政策,但梳理和观察这些政策及模式就会发现,无论棚改模式和政策如何变化,有一条中心思想从未变化,那就是“让利于民”。
海口市棚改办负责人说,在2013年7月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之后,海口市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让利于民”的指导思想,同时积极探索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操作方式。“政府引导”就是通过出台政策(含规划指标、税费优惠扶持),配置基础设施或适当配置资源,引导市场化运作。“市场运作”是指以社会资本为主承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享有国家及地方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并且符合金融机构业务方向,融资获得保障。同时棚改项目房屋属于刚性需求,虽然利润偏低,但风险也低,收益有保障。“让利于民”是指通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居民就地就近安置,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完善,产业导入带动居民转产就业,居民通过回迁安置房和经营性物业补偿,资产获得增值,并同步实现村改居,村民真正变市民,切实让片区居民真正得到实惠。
百亿资金为棚改保驾护航
据悉,2007年以来,海口市共利用开行贷款资金约129亿元进行棚户区改造,确保了海口市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
李克强总理4月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李克强总理视察海口的重要讲话精神,海口市专门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对改造目标和进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最新调整的改造计划方案,海口市棚改工作将全面提速,计划到2017年底,全面启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量的60%,涉及人口约30万人,其中2014年要启动改造总量的20%。
与此同时,海口市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今年已落实开行贷款资金约100亿,为海口市棚改计划调整,促进棚改工作提速,加快棚改进程奠定了良好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