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海南鑫生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2)第1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项目位于海口市丘海大道30号,总用地面积60720.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020.84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根据你公司《关于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分期验收的规定,本次对一期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一期建设内容为6栋11—12层住宅楼。该工程用地面积20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244.8平方米,共有住房275套。一期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3%。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建成,2012年7月投入试运营。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运营期间基本落实了《棕榈泉国际公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09〕201号)的要求,落实了垃圾收集桶、三级化粪池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并接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丘海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备用发电机燃料为轻质柴油,烟气经专用烟道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保持景观优美。环保制度执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2)第193号)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丘海大道市政污水管网,经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深海排放。污水各项监测指标日均浓度达到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发电机排放的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达到4a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验收结论
鑫生棕榈泉国际公馆(一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总量核定
项目建成后,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单独分配。
六、环境管理要求
(一)进一步重视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定期清理和维护检修,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重视项目绿化养护管理。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化肥,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妥善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按有关规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存贮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加强项目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收集桶应增设盖板,避免蚊蝇滋生和雨水冲刷。
(四)加强装修管理,避免对项目住户产生影响。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五)加强二期、三期工程施工管理,防止对一期住户产生影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