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检查组检查我省地方药材标准清理工作

23.10.2015  18:21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地方药材标准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1064号)的部署,10月21日,国家局地方药材标准清理工作检查组一行五人来我局检查我省地方药材标准清理工作情况。 

  自2006年以来,我局共组织研究制定中药材地方标准121个(117种植物药、3种动物药、1种药用真菌),其中120个品种汇编入《海南省中药材标准(第一册)》。今年1月国家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部署对地方药材标准进行清理。 

  为做好121个地方药材标准的清理工作,我局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确定了清理过程,组织专家组对121个品种的地方习用来源逐一进行查找、核对、确认。清理结果:(一)我省121个品种均有明确的地区临床习用历史;(二)有5个品种其药材标准已被2010版《中国药典》所收载,故我局发文废止这5个品种的地方药材标准;(三)有6个品种与1977版《中国药典》名称一致,5个药材品种不适合“海南”二字命名,我局发文对这11个地方药材标准的品种名称进行了更名。(四)有22个品种的药材标准虽然也为历版《中国药典》所收载,但现行地方药材标准有所提高、对药材的质量把控更加严格,因此我局保留这些品种的地方药材标准。 

  总局检查组听取了我局对于地方药材标准清理工作的汇报,对我省121个地方药材标准与国家现行药材标准逐个进行了核对,并就发现的问题与我局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朱毅总工程师在交流会上,要求注册处对总局检查组提出的意见逐项梳理,并按要求将清理后的标准上报国家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