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琼中开展“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07.08.2014 10:5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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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大网消息(通讯员王卫)7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到琼中就2010年以来贯彻落实《 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简称“一法一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7月24日下午,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什运乡番道村、什运乡卫生院、敬老院和长征镇烟园村种桑养蚕示范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一法一规定”的落实情况。2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琼中宾馆迎宾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县委书记孙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业,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琼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谟谐等参加座谈。
会上,林谟谐汇报了2010年至2013年间琼中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面临的问题,重点汇报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县地财配套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留成比例没有向民族地区倾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
检查组对琼中多年来贯彻“一法一规定”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对琼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符跃兰希望琼中立足生态核心区的实际,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关系,解决好生态补偿问题,做好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扶贫方面要加大资金、技术方面投入力度,让老百姓早日摘掉贫困帽子。要在抓实抓大抓好农业发展的同时,发展好特色旅游业,打好山区优质的空气和浓郁的黎苗文化品牌;要用活用足党的民族政策, 努力 开创琼中经济社会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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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