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取成效
正义网海口8月16日电(记者 李轩甫 通讯员 刘洪纪)8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去年以来,该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有关涉法涉诉改革的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规范审查受理,实现诉访分离是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该院控告处负责人林华珠介绍说,“在明确控告检察部门为信访事项的统一接收部门后,院领导和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件,除特殊情况外,统一交控告检察部门登记受理。同时,严格审批制度。对承办人提出的分流处理意见,由控告检察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签署意见,呈检察长审批。实现了辖区内的信访依法导入司法程序,辖外的信访及时转送主管机关或告知向主管机关反映。明确对越级访、终结后访等,作不统计、不交办、不通报处理,杜绝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等问题的发生”。
2013年以来,该院审查涉法涉诉信访220件,决定受理并分流相关检察机关及该院有关部门177件,其他普通信访172件及时转主管机关处理或直接答复信访人。同时,该院还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赋予控告检察五项新增业务,列入规范审查受理的内容,及时审查办理,依法提出处理意见。2013年以来,审查申请民事监督案件84件,决定受理并移送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58件,并将受理通知书抄送案管部门,实现受理、办理、管理相分离。
“深化一体化机制,提高工作效果是创新工作机制的第二个环节。”该院主管控告工作的副检察长文伟告诉记者。“在认真完善二分院信访工作一体化机制的基础上,我们先后与临高县、白沙县、乐东县、东方市等五个地方党委政法委、辖区基层检察院建立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联系和协作制度,形成了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全面协作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文伟解释说,“这样做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托一体化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在常态接访的同时,开展预约访、带案下乡访、与辖区党委联合访等活动,提高了接访效果。2013年以来,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31人,涉及案件70件,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息诉化解能力得到加强。通过与辖区地方党委政法委、辖区基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协调配合,畅通终结案件出口,依法终结,有效化解辖区涉检信访案件15件。”
“深化源头治理,规范办案机制是创新工作机制的第三个环节。”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院首先是深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联络员协调会、情况通报、备案审查、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把好评估范围、内容和程序,互通信息,共同防止矛盾激化。2013年1月至今年7月,共对587件案件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发现存在风险并处置84件,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同时,该院还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把控告申诉案件质量纳入案件管理质量评查范围,由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统一组织评查。
另外,该院探索建立第三方介入参与化解信访疑难案件机制,先后制定了《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律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处置信访案件的若干准则》等制度。通过商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介入参与处理信访事项,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
今年6月初,辖区内有位80多岁的老人来访,反映其拍卖所得的土地面积与办理过户手续时的土地面积不符,请求帮助解决。该院及时邀请当地律师参与处置,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最终使问题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