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摸排掌握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07.09.2017  11:12

我省检察机关摸排掌握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正式立案7件 开展诉前程序1件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作为省检察院响应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号召的具体行动,7月底至8月上旬,在省检察院党组部署下,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公益诉讼情况专题调研。通过积极摸排,省检察院已初步掌握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将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强调,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从7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按规定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海南在这方面谋划早,准备充分,条件具备。基于此,省检察院迅速行动,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铺开公益诉讼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介绍说。

  开展公益诉讼,海南的确底气十足。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介绍,早在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就提前开展了公益诉讼的各项准备工作。

  去年10月,省检察院全面摸清了我省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身份的社会组织情况,今年初,又先后下发《海南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关于加强涉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关于民行检察部门参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通知》,构建起公益诉讼的内部协作机制。

  不过,在吴彦看来,海南最大的底气还在于近年来开展生态检察监督的实践。据了解,从201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多年来督促起诉实践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具有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性质的检察监督。

  数据显示,2015年我省检察机关提出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86件,而2016年,这一数据上升为102件,其中每个基层检察院均办理案件3至5件,上升趋势明显;2016年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起,迈出了可喜步伐。

  监督的效果是显著的。今年8月,澄迈县检察院就办理了澄迈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检察建议案,成功督促该局追缴土地出让金达7940万余元。2012年,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诉至海口中院,请求判令李某停止在保护区范围内养殖禽类及污染保护区水域的侵害行为,拆除非法养殖的生产设施,恢复原状,最终也取得了圆满结果。

  “开展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通过办理这些案件,为我省公益诉讼的开展积累了实践经验。”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刘本荣表示,目前,省检察院正在全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今年7月,全省各级检察院报送案件线索16个,目前已正式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开展诉前程序1件。“8月初,全省又有近27件线索报送。

  总体来看,所有报送案件线索集中在环境资源、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线索正在调研收集中。“我们正加紧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分析,重点抓好党委人大关注、当地群众反映强烈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集中力量突破,将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刘本荣表示。(本报海口9月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