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机关启动“增绿护蓝 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记者从3月16日在海口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海南检察机关启动 “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从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海南检察机关将利用两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据了解,此项专项行动是根据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的提议,经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启动的。此项专项行动明确了五项工作任务:
全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有力监督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其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的助强补缺作用,努力使公益损害得到补救修复;
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既有力打击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又有效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开展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和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政府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海燕主持会议
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在专项行动期间,立案查处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内河内湖污染、海水养殖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重视通过运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重点解决非法采砂、内河内湖污染、养殖污染、采矿复垦、破坏陆域生态红线和海洋生态红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道、耕地、海洋等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生态资源,提升办案效果,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结合专项行动,通过主动走访环保、国土、林业、水务、海洋渔业等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掌握行政机关执法信息,集中监督办理一批案件。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讲话
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委托,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彦对 “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作用,精心谋划,认真部署,使专项行动成为全院的一件大事,切实抓出成效来。
吴彦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建立完善以省院为龙头,分市院为枢纽,基层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还要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发现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有力地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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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林玥 林芯
图 | 吴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