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技术” 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4〕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厅定于2014年6-7月在海口市举办两期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 琼卫继教2014-8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时间:6月25-29日,25日15:00-18:00 报到。地点:
海口市丽华大酒店
第二期:
时间;7月9-13日,9日15:00-18:00 报到。地点:海口市海南大酒店
三、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期:各市县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主任及项目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
(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进展;
(三)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新进展;
(四)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新进展;
(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
(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快速检测方法。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厅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3日前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技术培训”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罗庆,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36689186、3668921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技术培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技术培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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