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际故意杀人案今上午二审 海南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17.06.2014  20:48
海南高院开庭二审梁国际故意杀人一案。 - 海口网
来源: img.hkwb.net

海南高院开庭二审梁国际故意杀人一案。汤继军摄

  海口网6月17日消息 (记者 曾丽园 通讯员 许平飞)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梁国际故意杀人一案今天上午在海南高院开庭,海南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将按照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6月17日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国际当庭陈诉了上诉理由,他认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属于过失杀人;是在被被害人打倒在地,多处受伤之后才拿刀捅被害人。一审对他量刑过重。在听取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后,并结合本案的案卷材料,合议庭总结了今天庭审的争议焦点:1、被害人王才发是否先对上诉人梁国际实施了殴打行为;2、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梁国际构成故意杀人罪,定罪是否准确;3、一审判决判处上诉人梁国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是否适当?

  围绕争议焦点,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庭审中控辩双方均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检察人员当庭播放了海港医院的两段监控录像,证明被害人没有先对梁国际进行殴打。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在休庭30分钟后,法庭作出了当庭宣判。

  法庭认为,上诉人梁国际辩称其是在被打受伤后才持刀捅刺王才发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梁国际及其辩护人关于梁国际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上诉人梁国际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判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适当。故梁国际及其辩护人关于依法对梁国际从轻处罚、原判量刑过重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亦不能成立。

  梁国际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三次被判刑,又系累犯,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国际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悉,2014年4月4日,海口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海口市人民医院海港分院保安王才发被犯罪嫌疑人梁国际杀害一案。海口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国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8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