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千万诈骗案8年未决 被告人被关7年严重超期
一桩8年前发生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合同诈骗案,因煤矿买卖纠纷而引起,合同金额为1680万元,卖矿的被告人王青山在经历一审判决、省高院发回重审5年之后,仍未收到判决结果。
辩护人称王青山已被关7年,遭严重超期羁押,警方将王青山一家7口上网追逃,其中,王青山的母亲与妻子所涉罪名为“窝藏毒品、毒赃”。
案情追溯
煤矿买卖惹来官司
涉案煤矿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名为大兴无烟煤矿,该矿所有人为勃利县人王维新。
2006年3月30日,吉林长春人许翠琴、逯云杰与王维新的受委托人(其儿子)王青松签订购买合同,以1680万元购买大兴无烟煤矿,至案发共支付现金1430万元。王青松称,由于自己在北京工作,煤矿买卖主要由其哥哥王青山负责,但因王青山系县交警队教导员,身份不能签合同,所以他只是来签字。
逯云杰在接手该矿后,接连收到煤矿管理部门的查封通知,要求其整改。2006年6月14日,许翠琴、逯云杰到七台河市公安局报案,称他们买矿被诈骗,王青山此前宣称该矿有340万吨,该矿买入后遭多次查封,证件也有问题,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2007年6月5日,王青山被刑事拘留。2009年4月15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青山利用欺骗手段取得大兴无烟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并且夸大煤炭储量,没有明确告知买方所出卖煤矿的实际情况,非法所得1430万元,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王青山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王青山否认自己诈骗,上诉至黑龙江省高院后,该院于2009年11月23日将此案发回七台河中院重审。
案件焦点
京华时报记者查阅卷宗发现,此案焦点在于买矿人与证人证言指向卖矿人王青山夸大煤矿储量为340万吨,而签订的合同以及交给买矿人的图纸显示,该煤矿有35.23万吨的储量;同时,检方指控煤矿的证件是卖矿人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而卖矿人则认为其证件系依法取得,检方不应越权认定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非法。
是否存在夸大储量?
买方: 储量被夸大至340万吨
根据买矿人许翠琴、逯云杰于2006年6月14日到七台河市公安局报案的笔录,2006年3月15日,许翠琴等人通过介绍人张晓东与王青山见面。次日,张晓东通过县煤炭局司机闫立功找了县煤炭局三位工程师查看储量,这三位工程师查看后称经计算该矿有280万吨的储量。闫立功等4人走后不久,闫立功又给张晓东打电话,说工程师重算后发现储量达340万吨。
闫立功供称,是王青山让他把煤矿储量往多里说,280万吨不行,要改到340万吨。另有多人证言称,许翠琴、逯云杰在买矿当时曾告诉他们该煤矿储量为340万吨,让其帮忙参考买矿事宜。闫立功找来的3名工程师也承认被要求夸大储量。
在3月30日签合同时,许、逯二人认为应将340万吨的储量明确写在合同中,但王青山不同意,“他说如果这样写的话,得多交许多价款,我能拿就写上,不能拿就别写”,许、逯就没再坚持。
当时同去签合同的还有买方朋友、吉林辽源梅河煤矿工程师张锡山,他出具证明称,签订合同时王青山一方保证煤矿有340万吨储量,为了少交价款而未在合同中体现。而据张晓东供述,合同签订后,王青山给了他130万元,但没听说有340万吨储量的说法。
卖方
采矿许可证有明确储量
王青松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虽然他们家在勃利县开煤矿,但确实不认识许翠琴、逯云杰买矿时带来的几名中间人,“我们都不认识人家,来看矿的人是买方领来的,他们怎么可能会听我们的说法说矿有340万吨储量?”
而张锡山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逯云杰等人确实请他去过煤矿,但只是希望他能参与煤矿的管理,并非去查看、计算煤矿储量,因此他也没往这方面做。
王青松称,合同写明所转让的采矿权以采矿许可证为准,而该采矿许可证下核定的煤炭储量为35.23万吨,合议庭于庭审前审查买矿人提交的煤炭储量图纸与公诉机关提交的图纸一致,均为35.23万吨。辩方律师郭凤武认为,在上述书证面前,王青山授意闫立功夸大煤矿储量的说法显然不能成立。
煤矿证件是否合法?
检方:王青山以欺骗手段获证
根据七台河市中院2009年4月15日对此案做出的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王青山以欺骗手段获取大兴无烟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卷宗显示,2004年4月30日,勃利县矿产地质勘探队针对大兴无烟煤矿出具煤炭资源储量检测核实报告,随后附有钻孔剖面图,并称该煤矿119#、119下#煤层共有35.23万吨的储量,该勘探队承诺该报告真实。
但2006年11月28日,黑龙江省煤田地质二0四队出具现场勘测
报告称,根据大兴无烟煤矿119#、119下#煤层储量计算图上标注的钻孔坐标位置,未找到打过钻孔的痕迹,初步确定储量图所标坐标30米半径范围内没有打孔,证明煤炭勘探队的报告造假。据钻孔剖面图制作人之一白云超笔录,他们根据王青山提供的材料制作钻孔剖面图,承认自己有责任,“工作上失职”。
检方据此指控,王青山通过欺骗手段取得采矿许可证、根据该证才能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法院认定了检方这项指控。
检方越权认定证件非法
而2008年年中,双鸭山鼎恒申畅司法鉴定所受七台河中院委托,对119#、119#下煤层所做鉴定报告显示,119#、119下#煤层储量为40.08万吨,超过虚假钻孔剖面图所产生报告中的35.23万吨。王青山的辩护人郭凤武认为,双鸭山鼎恒申畅司法鉴定所受七台河中院委托所做的鉴定报告说明,该矿“是一个实实在在
有着丰富煤炭储量的煤矿,王青山的转让真实合法有效,根本不是欺诈”。他认为,该矿证件系依法取得,煤矿储量真实,检方不应越权认定国家机关颁发的证件非法。
京华时报记者查阅卷宗,发现双方签合同时,大兴无烟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均在有效期内。
事件疑点
被告人遭超期羁押
随着此案发回重审,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年中、今年3月9日开了两次庭后,至今未有最新结果。
王青山的辩护人郭凤武律师称,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发回重审案件依照一审程序的时限,刑诉法第202条规定的时限为3个月,在此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高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超期有法定理由仍需要延长的,应报请最高法院批准。但现在此案已发回近5年,仍未审结。但现在此案已发回近5年,仍未审结,王青山已被关押7年,遭到严重超期羁押,应该被改变强制措施。郭凤武称,在收到发回重审刑事裁定书后,七台河市中院未在3个月内审结此案,也就是说,王青山已被超期羁押3年多。
一家7口被上网追逃
此外,因找不到王青山及其家人,2006年9月,七台河市公安局曾将王青山一家7口上网追逃。对此,王青松称,当时他的父母及妹妹王清香搬到了山东住,王青山夫妇到北京看病,他和妻子都在北京工作,并非潜逃。
随后,王青松夫妻、王青山分别于2007年4月、6月到七台河市公安局投案,上网追逃撤销,其他家人的信息于2012年前后撤销。
王青山辩护人提供的卷宗材料显示,王青山一家7口被上网追逃时,王青山、王青松的案件类别为合同诈骗案,王维新、王青松妻子李爽、王维新女儿王清香3人的案件类别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时年58岁的王青山母亲谢淑兰、妻子周春波的案件类别为“窝藏毒品、毒赃案”,但简要案情及附加信息中讲的却是王青山合同诈骗一事。对此,京华时报记者来到七台河市公安局采访,未获回复。王青山辩护人郭凤武律师认为,当地警方涉嫌滥用职权,带有很强的倾向性。
8月22日,京华时报记者来到七台河市中院、检察院采访,但均未获得正式回应,中院称会依法审理此案。(记者 怀若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