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陈丽桂等2人被处分

21.09.2015  20:19

  日前,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对临高县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陈丽桂、副科长兼主办会计王秀英2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4月,陈丽桂、王秀英虚开其他项目的发票用于冲销该医院外出考察学习时用餐、购买用品等费用7018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丽桂、王秀英2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县人民医院给予上述2人相应政纪处分。(临高纪委)

 

海南符合条件贫困户2017年将纳入低保 享救助政策
  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海南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海口网
游客在三亚一酒店泳池内意外死亡 家属获赔50万元
  时值岁终年末,旅游审判庭在忙着结案的同时,海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