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总结会在京召开 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致辞

12.09.2016  13:03

中国环境报记者吕望舒9月8日北京报道 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活动总结会今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出席活动并致辞,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主持。

评估团团长、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执行副主席拉姆齐·嘉美尔代表评估组反馈了评估结论。在过去十天的评估中,评估团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通过审议书面材料、访谈工作人员、开展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逐条对照2010年综合评估所提的79项“建议”和“希望”,对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跟踪评估。评估团认为,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就,有效实施和完成了2010年提出的“建议”和“希望”中的绝大部分。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是一个有效和可靠的核安全监管机构。评估团还认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核安全做出了强有力的政治承诺,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得到了大幅度加强,并在汲取福岛核事故经验教训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形成了有特色的良好实践,值得国际同行借鉴和学习。与此同时,评估团也就加快制定《核安全法》、推动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新建议。

李干杰代表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核安全局对此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活动圆满完成表示祝贺,并对评估团所有成员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这次评估团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给予的高度肯定,既是对我们过去一个阶段的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鼓励。李干杰同时感谢评估团所提的宝贵建议。他说,评估团在评估报告中提出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需要继续加强的几个方面,包括《核安全法》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反映国际通行的核安全理念和中国已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要确保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透明度;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的工作要和核电发展的速度相适应等,都具有很强针对性,我们将在后续的工作中给予充分重视,加快推进。

李干杰指出,中国政府在自身努力的同时,把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深刻认识到国际同行评估的重要意义,并会在将来继续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来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评估。他强调,中国会始终确保中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完全接轨国际、充分公开透明;会始终努力不断提升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同时也为国际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的持续提高作出自己的贡献。

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成员国开展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是该机构组织的最有影响力的国际同行评估,并在几年后再次跟踪检查、评估建议落实情况,旨在不断提高各成员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中国到目前为止已邀请该机构开展了三次综合评估,此次跟踪评估是检查第三次评估建议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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