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查处一“黑作坊” 生产凉粉凉皮含铝量超标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查处了一家藏在龙华区仁里村一民宅内的无证生产加工凉皮凉粉“黑作坊”,查获凉粉凉皮等成品近千斤。南海网记者今日从龙华区食药监局获悉,经检验,该“黑作坊”生产的凉粉、凉皮、凉皮卷中含铝量超标。执法部门将没收其产品和生产经营工具、设备、原料,并处以罚款。
6月13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对暗藏在龙华区仁里村一民宅内的无证生产加工凉皮凉粉“黑作坊”进行查处,查获凉粉凉皮等成品近千斤,原地封存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原料,并发现明矾、苯甲酸纳、硼砂、海藻酸钠等添加剂,并对凉粉、凉皮、凉皮卷采样,送往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6月23日,南海网记者从龙华区食药监局了解到,经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后,凉粉卷和凉皮检验硼砂均未检出,因钾明矾中含有金属铝,国家规定每千克食品中铝含量小于等于100mg,经检测凉粉中铝的含量为106mg/kg、凉皮卷的铝含量为202mg/kg、东北凉皮的铝含量为386mg/kg。
据龙华区食药监局局长陈彪介绍,钾明矾又叫硫酸铝钾,主要起到膨松、稳定的作用。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矾作为食品添加剂是允许添加到豆制品类的,但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每千克食品中铝的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不得超剂量添加。该作坊生产经营者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并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其查处。
而这间“黑作坊”被查处后,又有市民举报称其仍在继续生产。“严格来说,在被查封至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该作坊是不得擅自加工生产的。”陈彪告诉记者,后期他将安排辖区食药监所加强巡查,将检测结果告知该作坊的经营者,制止该作坊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陈彪表示,根据龙华区小作坊登记制度,后期将把辖区内的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内,进行摸底、登记。要求作坊的生产环境、场地、原料、生产人员等按照相关规定来操作,不能乱添加食品添加剂,指导其规范生产,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