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年立案查办 职务犯罪370人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6.06.2014  12:38
      海南日报海口6月25日讯(记者金昌波  郭嘉轩  通讯员林公式  )省检察院今日对外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去年6月至今年5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313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5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85万余元;依法查办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41件57人。

  省检察院称,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91件260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24件40人),大案占立案总数的80.6%;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49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43人)。查办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17件27人。

  二是办案重点突出,专项工作开展有力。全省检察机关在涉农惠民、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了反贪反渎工作整体发展。

  三是追逃追赃工作效果明显。一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追逃工作力度,通过上网追逃、通缉边控、劝返自首等措施,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5名,敦促13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