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某厂分房“一户一套” 职工扎堆离婚

19.03.2015  20:36

      原标题:某厂分房“一户一套”职工扎堆离婚秀英民政部门认为不正常

      房呀,引无数夫妻假离婚

      律师称“假离婚”会受限制和谴责,应联合管理整治

      “这几天,位于秀英区的海南省化某厂职工成双结对地到秀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很不正常,这些人离婚的目的,并不是喜新厌旧,夫妻感情破裂,而是钻政策的空子,夫妻两人家庭存续期间只能分一套房,如果夫妻离婚就可以多分一套房。在这种背景下,个别职工就铤而走险,纷纷采用了‘假离婚’这一手段。”前日(3月17日),有市民这样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反映。

      市民爆料:闹离婚是为了多分房

      据一位姓符的市民说,前几天,他到秀英区政府服务大厅办事,无意中看到很多来自海南省化某厂的职工闹离婚,后来一了解,这些闹离婚的夫妻,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为了多分一套房,纷纷到秀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种做法,危及家庭稳定,形成社会新的不安定因素,应当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无独有偶。昨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来到秀英区政府服务大厅,在民政窗口前,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就碰到两对来自同一单位的中年夫妻很快办理了离婚手续。

      据海南省化某厂一职工说,从本月10日开始,厂里的职工就纷纷来到秀英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些夫妻平时很和睦,没听说打过冷战,即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这几天,也与往常一样,不像有的夫妻闹离婚,为财产,为孩子抚养权大打出手。

      工厂回应:职工离婚属个人自由

      海南省化某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夫妻双方闹离婚,那是个人自由,单位无权干涉,是真是假也不好评论。经请示上级部门,考虑到维稳,还是希望媒体不曝光最好。

      该负责人对记者说,该厂2007年启动了企业改制,目前进入了经济适用房认定阶段。像他们这样的改制企业,问题复杂,也向海口市住房保障部门咨询过,但还是没有合适的解决措施,目前,只能按照保障房初步方案实施,对全厂374位退休人员、149位在职人员进行妥善安置。经济适用房建房资格确认名单,到目前为止,已有344户登记。

      据该厂一名退休干部介绍说:根据《海南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办法》(琼建【1999】273号)文件规定,职工参加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认定,符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按规定“一户只能提供一套标准房”。所以很多职工为了多分一套房,就纷纷采用了“离婚”这一手段。就这个问题,工厂的领导也清楚,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次,但在大会上,许多职工反映,2014年离婚的人都可以多分到一套房,为什么2015年离婚的就不算,所以便出现最近很多职工闹离婚的情况。

      民政部门:以假乱真不应提倡

      秀英区民政局主管婚姻登记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3月1日至17日,一共有25对夫妻前来办理离婚手续,其中,3月10日那天就有6对。与去年419例的离婚数量相比,秀英区本月与去年同期离婚率明显偏高。如果离婚集中在某一时段,而且是同一个单位,这种现象本身就不正常。

      该负责人说,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有权提出离婚。但为了分房“离婚”是拿法律当儿戏的荒唐之举,应予以摒弃。其他省份为了房子上演的一出出假离婚却不一定以喜剧收场,一些假离婚者短暂的分开却发觉相处了这么多年,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恩爱,外面的世界真精彩,最终真的“离”了也不少。对于此类视婚姻为儿戏、借社会福利“生蛋”的投机取巧,为了眼前能多分一套房子而离婚,可以说这些人的行为是冲动的、错误的、目光短浅的。这种以假乱真的现象更不是社会提倡的正能量,造成了家庭的不稳定,这是一种钻法律空隙的做法,社会不提倡。

      律师观点:“假离婚”会受谴责

      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符律师说,对“假离婚”当事人而言,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现实存在,夫妻双方一旦经民政部门登记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准予离婚,离婚的事实就成立,同时也等于宣告了原来的婚姻关系取消。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极易造成弄假成真的事实,一些人将来肯定是痛苦的。当然,夫妻双方提出离婚,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但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任何个体都不能为追求个人的利益冲破了道德的底线,否则,就会受到限制,就会受到舆论的谴责。

      符律师表示,“假离婚”现象的存在与蔓延,说明当今社会诚信水平还不高、社会管理制度还需要多部门去完善,需要多部门联合宣传教育、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