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内大楼“崛起” 村民质疑暗搞“房产”
18.12.2014 04:07
本文来源: 蓝网
陈清枫是临高县临城镇美台乡吾鲁村村民。2001年,一家公司向他们村承包了上千亩田地用于果园种植,他家的三亩农田也在其中。十几年来,果园的开发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村民们也能时常到果园里游玩。然而,今年3月份开始,村民们却发现,这家果园突然加高了围墙,大门也严格把关,最奇怪的是,园内时不时会传出施工的声音,暗地打听后,村民们发现了一件惊人的事情。
这家果园就位于吾鲁村委会附近,门牌上写着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临高生产基地。村民陈清枫介绍,原本这里主要是种植无核荔枝,可从今年3月份开始,里面却开始建起了楼房。
记者透过基地大门注意到,基地内,成片的荔枝果园郁郁葱葱,其中还掩映着大大小小十几栋在建楼房,均为二层建筑,工程车不时进进出出。而很快,吾鲁村村民还辗转发现了公司对外发出的广告宣传单。
记者注意到,这张广告单上写明,总价8万元起、面积在32到100平米的私家田院美宅,地址就位于临高县临城镇金棕榈休闲农庄。由此,村民们怀疑,公司私自将承包的农田改建为房地产项目,对外出售。村民们说,这些土地都是世代沿袭下来,是当地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待这家公司的承包期满后,他们还将计划进行复耕。如今兴建房子,势必会影响土质的恢复。带着忧虑,村民们也曾拿着这份广告找到了公司。
村民们说,在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承认自己确实在果园内开发房地产后,他们就多次向临城镇政府反映问题,可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了探明情况,15号下午,记者也来临高县临城镇政府。
临城镇政府表示,农业用地,在没有进行土地性质转变前,不允许建设永久性房屋,更不允许进行买卖或者转让。在接到村民的举报后,今年8月,他们就将情况反映给了临高县国土资源环境监察局,由他们全力进行核查,但是到目前位置,他们还没有核实,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是否将自己在吾鲁村承包的土地上 开发房地产。当天上午,镇委副书记叶树茂也派出了工作人员,陪同记者一块来到了这家无核荔枝果园生产基地查看究竟。可刚一到门口,却遭到了阻拦。
对于记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到来,基地的保安表示,他们已经将情况反馈给了公司领导,但还没有收到相关指示,不能让我们进入基地。10分钟后,一名自称是基地工作人员的男子来到了现场。
这名工作人员承认,基地内确实正在建房子,但是这些楼房,主要充当职工的临时性住房,并不存在非法占地和房产买卖的情况。而因为公司上级领导没有同意记者和政府工作人员进入基地,所以他们也只能按照指示执行。那么,如果基地内的在建楼房,真是用来充当职工的临时性住房,那村民提供的那份广告单上所写的房地产项目又是怎么回事呢,当着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面,记者按照广告单上所写的电话打了过去。
电话中的那名女接线员,自称是房产销售人员,记者咨询的那处房地产,就位于临城镇美台乡这家无核荔枝生产基地内。
挂断了电话,记者和政府工作人员准备前往临高县国土资源环境监察局,了解他们的调查进展。刚离开大门不到300米,我们就见到两名女子朝基地里走去,记者也试着上前打听情况。
这名女子表示,今年3月份开始,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就开始对外招工建设房屋,她就是那时候进入基地承包些零工。目前,房屋修建还没有完工,但是她就已经发现有多名游客前来这里看房,并且已经有部分游客预定房屋。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虽然在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记者也没能进入基地一看究竟,但是记者侧面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却多少印证了村民的怀疑。那么,这家果园生产基地的在建房屋,到底是用来给职工住的,还是作为房地产项目对外买卖?从今年8月就开始调查这一问题的临高县国土资源环境监察局,有什么进展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王国浩表示,正常情况下,投资方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可以建设例如仓库,工棚,职工临时性住所等配套的设施农用地,但建设面积和数量都有严格的限制。而今年8月,他们对基地里的在建楼房进行鉴定后,确定这些楼房不是职工的临时性住房。经统计,基地上的在建房屋一共有15栋,全都是永久性住房,按照相关规定,永久性住房并不包括在设施农用地内。这也意味着,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吾鲁村承包的农业土地上兴建房屋的行为,属于非法用地。
据介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非法占用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王国浩表示,针对海南金棕榈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从今年8月份起,他们曾多次向公司下达拆除通知书,可每次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拒绝签收。
目前,对于公司是否进行房地产销售,是否还存在非法买卖和转让的情况,执法人员还在深入调查。而针对公司屡次抗拒执法的情况,接下来,他们也将联合临城镇政府,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视频编辑:龙威 文字编辑:宁博)
本文来源: 蓝网
18.12.2014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