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修订“林地管理条例”:完善立法 呵护青山绿水有保障

04.06.2014  09:00
    本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生态环境是海南实现绿色崛起、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此次《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修正案》的完善,不仅为海南林地保护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制保证,还将促进海南生态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于2003年6月制定,2009年5月第一次修正。但随着海南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条例》部分规定与国家法规不尽一致,在林地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市县存在采取化整为零、调整规划等方式违规审核审批林地项目,导致少批多占、异地占地等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现象时有发生,此次修正《条例》,有助于解决当前海南林地管理突出问题。
          同期声:海南省林业厅法规处处长  郑林明
(这次的审批权集中到省里面,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来行使,从短期来看,使我们市县的权利有一种约束,从长远来看,它有利于(全省)长期发展,有利于全局发展。)
          此次修正案自去年9月开始,省人大、省法制办和省林业厅多次调研,多方征求专家意见,召开座谈会,最终形成《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修正案》。【修订《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为坚持生态立省、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法制支撑;】修订《条例》过程始终注重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凝聚了全省各方共识;修订的主要内容体现改革精神和保护优先理念,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期声:五指山市林业局局长  吴飞
(应该说把原来模糊不清    跟我们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不协调方面进行修改  对我们的工作确定这个林地  更有了明确的概念。)
          同期声:琼中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章福
(琼中是一个生态核心区  是海南的绿肺。所以说这次这个林地审批权回收  对这个森林保护作用很大,对我们县城、整个海南的生态环境来说作用是比较大的)
(文字编辑:陈芊亦    视频编辑:张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