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个林区警务室成立 辖区内盛产黄花梨
我省首个林区警务室成立 辖区内盛产黄花梨
12月22日,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园林派出所龙桥警务室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揭牌成立,这是我省森林公安机关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出的一种新的警务管理模式,也是省森林公安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建立的首个林区警务室。
龙桥林区警务室位于海口市龙桥镇羊山地区,管辖面积122.9平方公里,林地面积6666.78公顷,辖区内有1个社区、25个村委会、158个自然村,已登记在册的苗圃4家、木材加工厂1家。该地区野生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以盛产海南黄花梨、沉香等珍贵古树名木而闻名。近年来,随着木材供需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该地区以非法采伐和破坏海南黄花梨等珍贵保护植物为主的涉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林区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加上辖区周边没有森林公安机构警力设置,管护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防控打击较为被动。
在对海口各乡镇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海口市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创新工作思路,对现有林区警务管理模式作出调整。为方便快速出警,缩短处警时间,提高打击效果,该局分别在全市四个行政区内选择一个涉林矛盾较多、案件高发的乡镇作为试点,建立林区警务室,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全面铺开”方式,推行“一警一区、一警多能、责任到人”的林区警务模式,旨在将全市22个乡镇全面纳入林区管理工作网格化和全覆盖,真正把警务室建成为海口森林公安阵地前移的支撑点、情报信息的采集点。
目前,龙桥林区警务室划分为办公区、服务区、会议区及生活区四个功能区,由该局园林派出所一名民警负责,配有2名协警,同时配置了办公、办案设备及交通工具,并制定了工作职责等。主要负责龙桥、龙泉两镇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行使宣传、管理、服务、防范、打击的职能,要求做到每周网格化巡查不少于8次、每周走访调查辖区服务对象不少于5家、每月录入基础信息不少于20条、每月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每季度提供线索不少于10条,以达到促进警务模式由“管不到管不透”向”管得住管得深”、粗放型向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坐班式被动执法向主动靠前巡逻、警务运行低效慢速向高效快捷、宣传模式由单一型向立体式多样化法制宣传的转变。
谈到建立龙桥林区警务室最大的变化时,林区群众韦某龙表示,“以前森林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由市区出警到各乡镇一趟需花费一个多小时,而现在从警务室到现场一般在10分钟左右,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改观”。民警黄才武介绍,林区警务室的建立,对遏制龙桥、龙泉两镇及周边地区盗伐滥伐、无证运输木材及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产生了辐射震慑作用,为构建海口林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 毛雷 通讯员 吴海青 翁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