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罗山林业局落实省林业厅精神 开展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整治行动

16.11.2015  07:41

吊罗山林业局落实省林业厅精神

开展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林业厅会议精神,确保重点保护区、林区的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2015年11月10日上午,吊罗山林业局召开了“开展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机关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局属管护林场全体护林员、保护区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参加了动员会。党委书记李善元作了动员讲话。

动员会上,李善元书记传达了省林业厅的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保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关进平厅长的讲话精神,做到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在林区挖沙采石。二是严禁盗猎野生动植物。三是严禁毁林开垦。四是严禁电鱼、毒鱼、炸鱼。五是严禁破坏林地。六是严禁盗窃木材。李书记强调,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开展重点保护区、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体人员要服从指挥,不脱离队伍,注意人身安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动员会后,吊罗山林业局、保护区管理局和森林公安局的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出动170人次、车辆26辆次,分13个工作组,对辖区内105.53万亩的天保工程区(北坡、什玲、白水、帮岭、南喜、新安、新丰7个管护林场和场乡共管区)进行地毯式大清山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计划用半个月时间完成。

(通讯员    李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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