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

18.11.2016  04:04

 

    省林业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

 

为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切实履行厅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厅党组于11月14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绪梅对厅所属单位林区林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共46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并结合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准则》、《条例》和林业工作实际,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律 中央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了很多“不准”“不能”“绝不允许”等禁止性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学习、牢记心中、遵照执行,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政治坚定、坚持党性、严明党纪,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保持个人从政的廉洁自律。

二、 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好责任担当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功夫在平时、关键在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出台的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和省林业厅下发的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办法,把谈话提醒作为挺纪守规的第一道关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群众中有不良反映、口碑较差的党员干部,都要按要求、主动地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和“纪在法前”要求落实到位,把“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到位。

三、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各单位要加大场务财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单位领导一定要密切关注群众“舆情”,要及时发现和化解一些苗头性问题,找准症结,及时处理,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 持之以恒 贯彻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政治上的大问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扛起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带头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五、 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整改要求,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不断推动林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省林业厅机关党委 徐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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