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用户籍改革促进社会公平
一项关系到亿万人安居乐业的政策,昨天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基本放开中等城市的落户,有序放开大城市的落户,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落户。改革的目标是推动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在中国城镇化的进程中,这注定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变革。户籍制度的本意是登记人口信息,但在实践中,户籍逐渐与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子女教育等捆绑在一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2012年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2.57%,2013年则进一步增至53.73%。不过另有统计显示,2012年中国城市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5.29%,也就是说,截至2012年,有2.3亿人生活在城市,却没有城市户籍。这么庞大的人群,人是离开农村了,但一纸户口仍把他们紧紧绑在土地上,难以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由此可见,中国的城镇化并不彻底。
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此次户籍改革,就是要把阻碍人口流动的旧制度打破,让户籍制度回归本位。要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诸多利益,推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让城里人和农村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实现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本次户籍改革的一个明确思路就是鼓励农业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有统计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半数以上是在中小城市和城镇就业。中小城市和城镇应当成为吸纳农业人口的主力军。
事实上,近年来,不少中小城市已经逐步放开落户政策,但吸收农业人口落户的效果并不明显。可以说,农民工有很强烈的在城镇落户的意愿,却对在城镇落户的前景信心不足。究其原因,还是社会保障的力度不够。对于农业人口来说,土地是最大的保障,很多农民工没有一技之长,他们担心在城镇落户后失去土地,将来一旦失业,连生计都成问题。对于他们的这种担心,本次改革给予了充分考虑,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此外,国家还应当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加强中小城市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的配置,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技能培训,让农业人口在城里站得住脚、扎得了根。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为中国经济贡献了巨大红利,但他们却像候鸟一样,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往来奔波,绕树三匝、无枝可依。城乡二元体制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现在需要啃下户籍制度改革这块“硬骨头”,让城乡居民平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以此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也是一个农业大国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评论员王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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