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15条措施狠抓政府执行力
中新网海口8月7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政府7日对外公布旨在提升政府执行力的十五条措施,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令出必行,有效落实。
海南省省长沈晓明在上个月指出,海南各级政府的执行力与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要求有较大差距。他直言一些官员在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结合实际,不研究具体落实;有官员以分工职责范围和历史原因为借口扯皮,“新官不理旧账”;有些单位和个人没有严格按政策和规矩办事,而以单位利益、个人利益为重,存在乱作为和违规落实问题。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中,要求各市、县、自治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须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在收到当天报主要负责人,以最快速度(最多3天内)布置落实。对上级组织的各类巡视、督查、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各相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限提出整改清单。
海南要求各级政府深入调查研究。政府办公厅(室)在调研点的选择上,50%以上实行不事先通知的随机抽查、自选、暗访式调研。
在决策质量上,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被征询单位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要明确表态,政府会议作出的决定、明确的任务,所属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要坚决贯彻执行。
在政府会议上,海南要求单位派员参会须充分授权,会上代表单位作明确表态,不能以回去请示或其它理由推诿搪塞。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
为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海南要求需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任务,只确定一个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必须服从,领导变动不能影响单位责任的履行。
海南将加强政府督查并改进考核方式。建立省政府督查专员制度,督查事项为:政府已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改革,主要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会议、重大调研决策事项等。政府各部门办公室配备专门督查力量,对本系统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还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和效率。
海南省规定,省和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应定期发布新闻,常规重大事项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除保密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布,重大事项、应急事项以及重大政策解读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公布。省政府一般每周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全年不少于50次。省政府各部门每年发布新闻(含配合发布)至少4次,其中部门领导至少发布2次(主要领导至少1次)。
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海南规定2018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80%实现网上可办、“不见面审批”,所列事项凡法定以外的纸质材料一律不得要求报送;实现全省市县以上政务信息共享率100%、无纸化办公全覆盖。2020年底前,在全省建成并有效应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大幅度减少事前审批事项。
海南将单位和个人执行力情况与年度绩效评定、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挂钩,并通报奖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