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海南公布落实第二批8条便民措施细则 办户口指南
原标题【海南公布落实第二批8条便民措施细则办户口指南】
不让群众多跑一次,不让群众多头找人。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的8条便民措施此前已出台,7月25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落实8条便民措施发布具体办理指南和公告。其中明确,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要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残疾人、生病卧床不起人员、80岁以上老年人(含80岁)等群体可通过电话、上网等方式申请身份证、户籍、医保、社保等个人审批事项上门审批服务等。
例如,群众办理户口时,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结);材料不齐全的,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一次;需要各级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意见的,由公安机关受理部门负责协调办理,不让群众多头找人,进一步方便群众。在公布的《户口办理指南》中,明确了出生婴儿、非婚所生婴儿、内地居民在港澳台地区出生但未获当地公民身份的小孩、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现役军人所生子女、非婚所生婴儿等等多种人群办理户口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关于取消“房地产权属证明”,公告明确了办理部门为市县地税部门,目前地税部门正与房管部门对接,待地税部门信息系统与房管部门相关信息数据对接后将取消“房地产权属证明”。
关于为病、老、残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方面,病、老、残群体办理户籍、身份证可提供上门服务,海口市内居住的省本级残疾人、生病卧床人员,行动不便和80岁以上离退休人员,可以申请提供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上门服务。通过电话、现场来人等方式预约,省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服务。
此外,群众还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便民缴费,以及办理业务可手机预约排号。有关部门将整合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等缴费项目,收费单位要开通多终端缴费功能,使老百姓能24小时全天候在省内或省外都能缴费。
附件: 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第二批便民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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