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村官辞职为儿大办婚宴 街办纪委已立案调查
陕西村主任欲为独子大办婚宴 上报未获批辞职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哪怕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19日,记者从城固县莲花街办获悉,马某因违反党纪已被停职,街办纪委已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街办:村主任只能由村民罢免
城固县莲花街办党委副书记余海军说,马某是10月20日左右报备的,由于酒席数量严重超标被拒绝。“我们之前就跟他说,如果酒席数量压不下去,你这村主任就别干了。”余海军说,没想到马某10月28日就拿着一封辞职信找到他,要求辞去村主任职务。
随后,莲花街办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停止马某村主任职务。莲花街办纪委书记章永红说,马某被停职后,村主任的相关工作已经安排给村委会其他人员来承担。
“虽然他已被停职,但按程序他还没有被罢免村主任。”余海军说,村主任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由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所以要罢免村主任,也要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罢免才行。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任何一级党政部门都不能将村主任免职,否则将是违法。
马某辞职信称:“文化水平低,没有工作经验”
记者注意到马某的辞职信写着:“我叫马××,2012年经选举担任杜家槽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由于自己文化水平低,平时工作中,只有热情没有经验,使群众不满意,上级领导有意见,使村上的工作没有起色,经济发展没有出路,鉴于上述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村委会主任一职。”
章永红说,马某虽然辞职了,但毕竟当过干部,思想觉悟就应该更高,尤其是作为党员,更应遵守党纪国法,也要受到八项规定约束。
余海军说,他们19日已和马某进行了谈话,并要求其履行辞职程序。“虽然辞去了职务,但他作为党员也要受党纪约束。”余海军说,他们已对马某操办儿子婚礼一事启动立案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余海军说,根据汉中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严格控制宴请规模,不准设立礼柜;不准未按规定程序报告、未如实报告或超出报告事项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基层集中进行培训,对文件进行重新学习。”余海军说。
各方声音
有人理解 有人反对
19日,记者再次到杜家槽村进行走访,对于马某的做法,有群众表示理解,也有人认为不妥。
一位村民表示,这几年不光是他们村上,周边其他村子,村民家里举办个红白喜事,一般也都有四五十桌,“乡亲们都来道喜,你能让谁不来?你能把谁赶走?”
一位邻村的村民表示,“作为一个有声望的人,摆的酒席太少,大家也会觉得你太涩皮(陕西方言),会怀疑你是不是人缘不行。”
也有一些村民对马某的做法表示不赞成。“我们能理解他为独子办婚事的心情,但他毕竟是选出来的村干部,做事是不是收敛一些更好?现在都讲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都要节俭,我觉得村干部在这样的事情上尤其应该带头,做出表率。”
央视对村主任辞职一事进行报道,专家表示——
不能以人情关系面子来规避制度
“村官辞职为儿子办婚宴”一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在全国范围引发了广泛关注。19日晚,央视新闻1 1栏目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主持人白岩松采访了专家,并提出问题,“到底应该怎么看待这个事情?有人也替村主任说话,他是否有点儿冤呢?”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虽然村主任不是国家正式序列的干部,但是不能不把自己当干部看待,特别是作为一个党员,应该有更高的自我要求。党员应该主动地遵纪守法,而不应采取这种比较过激的行为。我觉得他是激情有余,理性不足,是用一种小聪明的方式来规避我们的制度。”庄德水还表示,“婚礼到底该办多少桌,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的制度规范是可以自由制定的,也考虑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他之前去报批,说明对制度是有一定获知的,但他显然破坏了制度,这又是不能允许的。在这方面,我认为应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并及时抓早抓小,这才能避免这种行为造成更多消极影响。这种行为一旦成为常态,更多的人想去效仿,那党的制度严肃性在哪?”
在一份网上调查中,认为“辞去官职就应该让他办了”的占到了77%。对此,庄德水说,这确实反映当前一种心态。八项规定等制度在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越到基层就会越遇到一些文化、观念上的一些阻碍。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人往往以人情关系面子来规避制度的执行,这是我们所不能允许的,也是下一阶段要重点解决的。这个案例也说明我们当前作风建设面临很多现实问题,这就需要执纪部门要有更多的整治智慧和技巧去处理。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