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林海口部署道路交通整治 把群众利益放第一位

26.07.2015  14:03

      原标题:李富林副省长到海口专题研究部署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7月25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在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关于海口市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和意见。 李富林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形成并不断巩固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这一硬仗。

      会上,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宋顺勇、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林鸿宇分别就开展“学乐东、转作风、见行动”活动和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的措施与成效进行了汇报。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洪、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侯亨浪分别对电动车乱象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听取汇报后,李富林强调,刘赐贵省长对海南特别是海口市的交通秩序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公安厅和海口市公安局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刘赐贵省长指示和要求,践行“三严三实”,真抓实干,不打折扣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二是海口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乱象集中整治和常态整治工作的时间为半年,要科学安排,措施得力,原则上赞成既有工作的安排和方案;三是省公安厅党委、交警总队对加强海口市交通整治工作要全力支持,责无旁贷,切实加强指导,省公安厅机关和交警总队将抽调100名警力投入海口市巩固常态整治阶段的工作。全省各市县公安机关要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整治工作的成效和措施为样本,在全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合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形成合力,明确责任,推动全省交通管理工作,确保省领导的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

      据悉,从7月22日开始,海口市公安局以“学乐东、转作风、抓交通”为主题,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工作,包括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阶段和为期5个月的巩固常态整治阶段。海口市公安局全警动员,三天来已投入警力4800余人次,除在市区主要路段设置了25个固定宣传教育点外,还共在市区设置了203个流动纠违点,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交通法规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安排了65个巡逻组驾驶警车和摩托车不间断开展巡逻管控,通过播放“八不准”提示录音提醒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截至7月24日15时,经过三天整治,已共责令电动自行车违法人戴绶带参加纠违7024人,发动社会志愿者827人次参与整治行动,教育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29035人次,发放交规教育卡32097张,交规提示贴15980张,发放宣传单44351张,全市共查扣电动自行车389辆,电动自行车乱象得到了明显改观。

      海口警方还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让电动车行驶“八不准”的规定深入人心,与市民群众共创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