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要求释放李天一“跳楼男”被处拘留5日(图)
王某骑在三楼窗台上称要跳楼。(资料图片)
海口金盘路某通讯公司的一名员工为满足个人私利,假借家喻户晓的李天一案件鸣不平,在三楼窗台上演“跳楼秀”长达5小时。记者昨天从警方获悉,因其扰乱单位秩序,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6月13日上午9时30分,王某爬上金盘路某通信公司三楼窗口,并自行连续发出多条关于李天一案件的微博“李天一无罪”、“李天一案”等话题讨论,并称要从该通信公司办公楼跳下去。警方、消防救援人员和120急救人员,以及某通信公司相关负责人等随后赶到现场紧急处置和待命,此举引起不少过往市民和微博网友围观。僵持5个小时之后,王某在警方、公司人员等反复劝说下,放弃所谓的“跳楼自杀”,自行离开窗口 ,并随后被警方带走。
警方称,事发后经查,王某近期因在网络上发布支持李天一,要求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言论,被公司进行思想批评教育后,王某与公司产生言论纠纷,并开始消极怠工旷工。6月12日,经该通信公司讨论,决定对王某暂停职务进行培训,后者不服。6月13日9时30分,王某爬到公司三楼窗台上扬言要跳楼,意图给公司施加压力。事件发生之后,在办案民警以及该通信公司相关负责人与其进行积极思想沟通后,当天下午2时30分王某自愿离开窗口放弃跳楼。
据了解,王某为哈尔滨人,今年50岁,1993年进入该通信公司工作,曾担任过项目经理,现在只是公司一名普通员工。他经常迟到早退。王某则自称他之所以选择爬上窗口,是因为最近在微博中的一些言论,遭到很多网友的攻击,心理压力大,就在6月13日选择“爆发”。
王某的行为,引起许多市民和和网友的反感和围观,大多谴责该男子浪费公共资源,希望警方对此行为予以严惩。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勾洪刚律师认为,王某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私利,采取不当方式,扰乱单位和公共秩序,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受到治安处罚。(记者 李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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