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纷争就带人砍树 文昌村民因“意气用事”获刑

07.01.2015  01:54

      原标题:因土地权属问题就带人砍树

      文昌一村民获刑

      村民之间的纷争,本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但文昌一村民却选择了“意气用事”,最终触犯刑法。

      据了解,吴某甲在文昌市潭牛镇某村的界沟内种植经济作物,因土地权属问题同该村的村民吴某乙等产生矛盾。经过当地司法所协调,吴某甲和吴某乙等村民达成调解协议。但遗憾的是,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最终这份协议没有得到履行。在此情况下,吴某乙提议,先将有纠纷的经济作物砍掉再说。之后,众村民在吴某乙的指挥下,带着砍刀进入吴某甲的种植园,砍伐了众多槟榔树、菠萝蜜树等经济作物,价值9888元。2013年4月,在潭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参与砍伐的村民们当场进行了民事赔偿。

      虽然进行了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仍免不了。吴某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文昌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乙故意毁坏财物罪名成立。鉴于其自愿认罪,且能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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