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生态检察为生态环境打造“司法护盾”
检察人员查看仙月仙河整改情况。 王巍添 摄
检察人员用无人机航拍勘查取证。周腾中 摄
从海口市南海大道上海榆中线,驱车向南行驶约七公里,在道路东侧可以看见一片开阔的耕地,而三个月之前,这里还是一片硬化水泥地块。现在水泥地块已经被清除,复垦工作正在进行中,不久的将来,这里又将是一片沃野。
这片被破坏的耕地得到恢复治理,得益于海口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对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
今年7月份,海口市检察院查明,符某某等人破坏此处耕地,相关单位未依法追究其破坏耕地的行政责任,被破坏耕地未得到修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海口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督促符某某等人恢复被破坏耕地。
这也是今年7月1日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结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
多年来,海口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维护生态环境作为常态性工作,以生态检察为海口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打造“司法护盾”。
专项整治
积极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如今的海口灵山镇仙月仙河水清岸绿,草木葱郁,两年前这条河却是污水横流、河水恶臭。
说起仙月仙河的治理,得追溯到2015年。当时群众反映海口灵山镇江东开发区多家工厂直接排污进仙月仙河,河水污染严重。随后,海口市检察院干警走访调查,将仙月仙河流域及周边环境保护问题作为生态诉讼案件的重点线索分别向同级环境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江东工业园区及周边有药品、食品、矿泉水等部分企业水污染源头。”美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林宇介绍说,一些禽畜养殖场将产生的粪便污水排放到河上游,导致河水恶臭。
随后,海口市检察院联合美兰区检察院迅速采取一系列对症下药的措施,先后召集环保、水务等部门召开“河流整治专题会议”,针对多部门职责交叉现象,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严厉查处排污等违法行为,督促职能部门对周边畜禽养殖点进行集中清理,开展清淤清障整治工程等,仙月仙河污染综合整治战役取得明显成效。
当时,海口市也正进行“餐饮渔排”等近海环境污染的专项调查活动。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就“餐饮渔排”等近海污染问题进行调研并督促整治的文件精神,海口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把服务生态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对海口近海环境污染情况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海口市检察机关以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了生态环境的保护,以生态检察守护了海口的绿水青山。
智慧检务
为生态环境穿上“科技防护服”
今年7月,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检察室率先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发现一起数额巨大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我们花了五天时间,开车找遍了每一条乡道,仍然一无所获。”参与办案的一位干警表示,在该线索侦查初期,由于目标位置难以确认,侦查工作难度很大。后来在无人机的“助攻”下,不到两个小时,干警便锁定全部目标,远程拍摄固定重要证据,结合走访情况形成相关职务犯罪线索报告。
近年来,海口市检察机关多次运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协助调查取证,特别在涉及面积广、取证难度大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上,“无人机+检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无人机在我院检察工作中已有多次应用,例如无人机航拍直播,无人机航拍红树林生态回访,无人机引入公益诉讼,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海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秀英区永兴镇周边有多家私人养猪场,多年来对猪的粪便、污水等没有处理就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在秀英区检察院的支持下,永兴检察室启用无人机飞到养猪场上空,全面侦查了养猪场坐落位置、污染程度、污染源及排污口位置,而后固定证据,破解了调查难、取证难问题。
近年来,海口市检察机关积极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不断探索“智慧检务”,将无人机、远程提讯系统、智能语音输入系统等一系列新型技术应用在检察工作中,为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提供了技术保障。新技术应用于生态保护的案件上,为生态检察筑牢了“智慧屏障”。
公益诉讼
让生态检察有了发展新契机
今年7月1日起,公益诉讼正式全面施行,全国检察机关均可提起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工作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一环,也让生态检察有了发展新契机。
海口市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该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成立了以李思阳检察长任组长、成员涵盖各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充分保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海口市检察院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专业化水平。一方面组织干警学习与公益诉讼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业务培训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而在公益诉讼正式全面施行以前,海口市检察机关就通过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等具有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性质的检察监督,为公益诉讼的开展打好了基础。
近年来,琼山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打击和恢复并重的工作思路,通过推行恢复型司法,恢复受损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2016年1月,琼山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在办理邹某涉嫌滥伐林木案中,向区农林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农林局责令邹某补种其滥伐林木118株的5倍林木并处罚款。后来在该院云龙检察室的跟踪监督下,邹某按要求补种沉香苗600株,占地约1.8亩,通过了农林局的验收。
“公益诉讼,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海口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公益诉讼的全面施行为保护海南的绿水青山提供了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版策划/撰文 流憧客、吴淑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