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本科高校学费听证 调后均不高于5657元
4月15日上午,海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海口市召开全省公办本科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就海南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征求公众意见。
海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两套调整学费的听证方案提供听证。两套方案均按照四校(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平均学费标准不超过四校2014年平均生均成本25%的原则,考虑优化不同专业收费结构、形成收费梯度。现行实际平均学费标准为5066.70元/生·学年, 拟调整后平均学费标准均不高于5657元/生·学年。
方案一:实行政府定价,拟调整学费标准后,属于“211”高校的学费高于其他学校学费标准5%;各专业学费标准比现行实际标准提高在3.8%至27.27%之间。
方案二:实行统一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各专业拟定最高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在现行实际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幅度在2.9%—20%之间。
生均财政拨款达1.70万元
从2012年起,海南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生,2013年以后这一指标保持在12000元/生以上。2011-2014年,海南省公共财政高等教育累计投入637,382万 元,由2011年的101,3945万元增长到了2014年的182,171万元,年均增长近26%。根据2015年预算执行数据,2015年共安排4所高校财政资金181,537.3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 入141,061.22万元,在校生82,801人,年实际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已达到了1.70万元。
学费标准已有14年未作调整
海南大学和海南医学院代表海南省四所高校提出本科教育与国家教育部要求达到的本科办学条件、办学指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提升办学质量,需要适当调整提高学费解决资金来源。
据悉,海南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所执行的学费标准已有14年未作调整,海南省高等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不高、高层次高等教育极不发达,4所本科院校生均培养成本八年间增长了 84.7%,在学费收入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现有的经费投入渠道及投入的额度根本赶不上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继续保持财政投入增加的同时,适当调整学费标准是优化学费结构、提高海南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的现实需要。
听证会参加人员意见
听证会上来自消费者、高校、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人员代表等方面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一一发言,对海南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参加人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调整,认为调整对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大家也结合各自实际,就公办普通本科高 校学费调整方案合理化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24名到会的听证会参加人中,有8名参加人赞同方案一,同时提出增加灵活性,并给予高校一定自主办学权;有5名参加人赞同方案二 ;其他参加人没有明确选择支持的方案。另外,与会参加人对公办本科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
1.在提高学费的基础上,应当完善对贫困生上学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对学生的奖、勤、补、助、减等资助政策,特别是对海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的资助,避免低收入家庭的优秀学生没有学上。
2.各高校在提高学费标准后,不能仅仅关注改善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而应当更加关注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提供更高的教育水平,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3.调整高校学费标准应当认真参考同水平的外省高校学费水平,增加海南省高校的竞争力,并给予高校一定自主办学权,对各专业的学费上调应充分尊重高校的意见,体现更多的灵活性。
4.高校调整学费后,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收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保证高校增收的部分有更合理的用途,并避免出现其他收费的跟风涨价,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和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参考其他省份的情况,对方案再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符武平 吉羽)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