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偿补课却被罚 教师喊冤教育局重新调查

20.10.2015  23:10

  海口网10月20日消息 (记者李银 实习生李珊珊)“因学校扩建,学生增多,在没有宿舍和食堂的前提下,家长委托老师帮其照顾孩子起居生活,只收取了食宿费,未进行补课,为何要对我降低岗位等级的处罚?”今天,儋州市那大镇第十一小学老师陈芳莲向记者反映称,儋州教育局以违规补课为由,将她调离那大镇第十一小学,扣发2015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对她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对此,她表示不解。针对此事,儋州市教育局回应已接到陈芳莲的申诉,并已重新调查。

  “确实有10名学生住在家里,但只是这些学生的家长委托我照顾孩子食宿。”陈芳莲说,我未违规补课,更未收取补课费,难道收取食宿费也存在违规吗?记者看到儋州市教育局对她的处理决定显示:经查实,陈芳莲曾于2015年4月参与补课被儋州市教育局查处,处分期间不思悔改又顶风违纪继续招收学生补课。那大镇第十一小学个别教师顶风补课,屡禁不止,多次被学生家长投诉,对此该校校长陈迎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依据相关规定,2015年9月25日,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陈芳莲作出:降低岗位等级,调离那大镇第十一小学,扣发其2015年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的处罚。

  家住那大镇美扶村委会市民覃小姐说,孩子今年就读二年级,因经营美发生意,无暇照顾孩子食宿,这才委托陈老师照顾孩子,并给予陈老师一学期4000元的伙食费。孩子未在老师那补课,更何谈收费,不解教育局为何要对陈老师进行处罚。

  那大镇第十一小校长陈迎说,因学校扩建,从之前的500多人扩到了1400多人,另加上学校未有食堂及宿舍。在注意安全的条件下,学校允许学生寄居在学校周边的亲戚、朋友或老师家中。但没想到教育局却认为陈老师属于违规补课,而且还作出了处罚。

  儋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在接到举报后,教育部门都发现陈芳莲违规补课,至于陈芳莲所谓的没有收补课费,只收了食宿费一说,该负责人表示是陈芳莲偷换概念,以食宿费为由收取补课费。不过,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学生家长出面为陈芳莲作证没有收补课费,陈芳莲本人也对处理决定提出异议,根据相关规定,教育局已开展重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