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仙岭下木棉红-绿水画廊美在保亭摄影征稿

02.03.2016  16:48

  为展示保亭乡村的自然风光、人文民俗的美好景象,宣传保亭的独特旅游资源,进一步推动保亭旅游业发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七仙岭下木棉红-绿水画廊美在保亭”主题的摄影比赛,即日起向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指导单位: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游客

  四、参赛类型:相机拍摄、手机拍摄

  五、拍摄地点:保亭县境内

  六、参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须在保亭县区域内拍摄,反映木棉花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作品均可投稿参展。

  2、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采用JPEG文件。上传照片最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文件不大于1MB。摄影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不得添加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等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

  3、谢绝电脑合成和电脑创意的摄影作品。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曾入选县级以上摄影比赛的作品,不可参加本次比赛。曾入选各类摄影比赛,作者放弃获奖权利或被取消参赛资格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5、投稿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严禁使用别人的作品参加比赛。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负。

  6、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一组奖项中同一作者不得同时获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以及授权公益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束后将调取所有入选作品原始数字文件(相机拍摄的作品不得小于5MB)用于展览、出版物、印刷品、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等用途。

  8、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参赛,入选者应在接到主办单位通知的3天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

  9、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品题目、拍摄地点、身份证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参赛作品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完整的,不得参加比赛。

  10、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的参赛资格。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作品权的获奖作品收回作品稿酬和取消获奖资格。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二)截稿时间

  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三)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上传至btmzbwg@126.com邮箱,上传作品时打包为一个附件(用手机拍摄的图片需与相机拍摄的图片分开打包)。邮件主题格式需填写:参加“七仙岭下木棉红-绿水画廊美在保亭”摄影比赛相机拍摄组比赛或手机拍摄组比赛、身份证姓名、联系电话。

  (四)奖项设置

  1、相机拍摄组

  一等奖:1幅每幅奖金4000元;

  二等奖:2幅每幅奖金3000元;

  三等奖:3幅每幅奖金2000元;

  优秀奖:20幅每幅奖金500元。

  2、手机拍摄组

  一等奖:2幅每幅奖金600元;

  二等奖:3幅每幅奖金400元;

  三等奖:4幅每幅奖金300元;

  优秀奖:20幅每幅奖金200元。

  七、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慧丰、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6330 13907634266

  联系地址:保亭县七仙广场路文化中心南楼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