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5年4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4月份,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7亿元,比上年同月增收10.5亿元,增长11.9%。从收入级次看,中央级收入38.5亿元,比上年同月增收4.1亿元,增长11.8%;地方级60.2亿元,比上年同月增收6.4亿元,增长12%(考虑2015年起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及澄迈国有资本经营单列的同口径增长率,下同)。地方级收入中省本级收入21.6亿元,增长10.1%;市县级收入38.6亿元,增长13%。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52.5亿元,增长11.4%。
1-4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34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亿元,增长6.7%。从收入级次看,中央级收入127.8亿元,同比增长6.2%;地方级收入221.6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省本级收入78.2亿元,同比增长12.6%;市县级收入143.4亿元,同比增长4.2%。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185.5亿元,同比增长5.5%。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累计完成情况如下:
1.增值税19.4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改征增值税12.5亿元。同比增长5.4%。
2.营业税60.1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年初房地产市场调整,房地产营业税同比下降9.3%;建筑业营业税同比增长13.7%。
3.企业所得税23.6亿元,同比下降1.7%。
4.个人所得税6.1亿元,同比增长14.1%。
5.城市维护建设税6.7亿元,同比下降5.2%。
6.房产税7.1亿元,同比增长44.4%。
7.城镇土地使用税14.9亿元,同比增长90.2%。
8.土地增值税27.5亿元,同比增长7.5%。
9.契税12.8亿元,同比下降4.4%。
10.非税收入36.1亿元,同比增长15.5%。
二、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4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1亿元,比上年同月增支40.6亿元,增长60.1%。其中,省本级31.1亿元,增长238.7%;市县级77亿元,同比增长31.9%。
1-4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33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支42.4亿元,增长14.5%。其中,省本级支出82.7亿元,同比增长24.2%;市县级支出251.5亿元,同比增长11.7%。
全省支出进度同比加快,比上年同期快1.4个百分点,且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民生支出累计248.6亿元,增长1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其中:
1.教育支出54.5亿元,同比增长11.7%;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亿元,同比下降0.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亿元,同比增长22.9%;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亿元,同比增长17.7%;
5.城乡社区支出19.8亿元,同比增长33.8%;
6.农林水支出33.3亿元,同比增长3.2%;
7.住房保障支出9.1亿元,同比下降12.3%;
8.节能环保支出5.1亿元,同比增长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