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3名90后索要毒资未果实施抢劫 最高获刑三年
26.08.2014 01:57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海口:3名90后索要毒资未果实施抢劫被判刑
潘某某,男,21岁。吴某某,男,22岁。李某某,男,22岁。三人均为海南省琼海市人。因抢劫罪于2013年10月21日被批准逮捕。日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7日中午,何某某(已判刑)在海口市解放路多宝利商场6楼公厕内贩卖约100克的毒品K粉给陈某某(已判刑),双方约定价格为4000元,毒资日后再付。同年2月8日,何某某因多次联系陈某某索要毒资未果,遂通过其女友陈某群以QQ交友的名义将陈某某骗出,并邀约潘某某、吴某某、李某某一同实施抢劫。当晚10时许,当陈某某按约定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南航天桥等陈某群时,被得到消息后赶到的何某某、潘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包围控制,在陈某某没有钱支付毒资的情况下,由何某某动手,潘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助阵,强行抢走陈某某金项链1条、手机1部和现金人民币420元。2012年2月9日潘某某、吴某某、李某某被抓获,后在李某某的配合下,抓获了何某某。
上述事实,潘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供认不讳。美兰法院认为,潘某某、吴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潘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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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4 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