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5批次食品不合格!举报有害产品,最高奖50万元!

30.06.2021  21:44

  6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定安、昌江、陵水、海口、琼海5市县。

  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5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定安龙湖杨梅水果摊位(定安县龙湖镇居丁集贸市场内)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4/06的橘,检验项目三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昌江致和宝真商贸有限公司(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西侧147号凯达商业广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3/24的茄子,检验项目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陵水椰林北斗林飞蔬菜摊(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架场田第二市场莱摊6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3/22的韭菜,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美兰井菊意蔬菜行(海口市美兰区美苑农副产品超市内)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4/06的西芹,检验项目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琼海嘉积琴记蔬菜摊(琼海市嘉积镇北门农贸市场一楼H27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04/08的坡芹,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部分不合格项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三唑磷为广谱有机磷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棉花、粮食类作物上的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长期食用三唑磷残留超标的水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镉在韭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辛硫磷,属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对磷翅目幼虫很有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规定,辛硫磷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一次性大量摄入体内会抑制血液和组织中的胆碱酯酶活性,引起出汗、震颤等神经毒的表现。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同时,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