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曲折”离婚路 四上法院终于拿到离婚判决书

15.07.2015  01:03

   海口网7月14日消息 (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李娇萍)海口男子杨强(化名)为与现任妻子邢音(化名)离婚,自2013年开始三次上诉法院。2014年12月,杨强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四次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只要让我离婚,我不要任何财产。”杨强说。

  据了解,杨强与邢音经朋友介绍于1994年相识,2005年结婚,两人均是再婚,分别有一儿一女。杨强说,与邢音结婚时,她是下岗职工,没有收入,但她在生活上对家庭并没有照顾,还因交不起报名费不让儿子继续读书。“我82岁的老母亲摔倒骨折,她从来都没有过问过,连看病的钱都是我跟工友借的,她还常常挑拨我的弟媳、家婆与堂哥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在杨强看来,邢音还有说话不老实和性格暴躁的毛病。

  “我跟她已分居两年五个月,夫妻感情早就彻底破裂了,只要能让我离婚,我不要任何财产。”2014年12月,杨强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第四次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而邢音的说法却与杨强大相径庭。邢音说,两人虽是再婚,但婚后感情很好,邢音说:“因为他不想再要孩子,我做了两次人流手术,如果我们感情不好,我怎么会这么做呢。

  同时,邢音否认了杨强称她在生活上对家庭不照顾的说法。“当时杨强没有工作,一家四口的吃用都是我那微薄的工资来承担的,儿子因为没有考上重点中学,也因为当时经济比较紧张,是杨强没有让儿子去上学。儿子长大了要工作,我就去托人找,儿子以前交的女朋友做人流,都是我在照顾。后来儿子结婚了,我还拿出7000元存款给媳妇买金饰。”邢音还表示,她尽了媳妇的义务照顾受伤的婆婆。

  邢音称,因两人间有16500元的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前三次的诉讼法院中止了审理。后经查明,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经四次上诉,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终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准予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