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师大学生暑假海口打工被克扣工资 月薪只给500块钱

08.07.2015  17:56

      【原标题】大学生暑期打工被克扣工资 说好月薪1500元结果只给了500

      用工成本低,补员到位快,学生暑期工备受一些用人单位青睐。然而,大部分学生假期打工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近日,海南师范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就遭遇了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却无从维权的尴尬。

      摔了一罐调料,工资扣了一千

      一个多月前,海南师范大学在校生王洁(化名)看到一家奶茶店“招贤纳士”的公告,做起了“奶茶妹”。“开始不熟悉,一次不小心把一罐调料摔到了地上,也就几十块钱,以为在工资里扣掉就行了。”然而,王洁万万没想到,当月结算工资的时候,老板以毁坏财物为由,拒绝支付约定好的工资。“面试的时候,说好一个月1500元,结果老板说我毁坏店里财物,工作态度有问题,只给了我500块钱。”由于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王洁多次与店主理论,都没有结果。

      大部分暑期工没签书面协议

      记者调查发现,暑期工招聘广告一般只写明薪资和工作时间,大部分打暑期工的学生和王洁一样,既没签书面协议,也没有相应的福利保障,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将异常艰难。

      打暑期工,你签协议了吗?

      提醒:暑期工不是正常的劳动关系,事前一定要签书面协议

      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校生打暑期工并不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不仅没有法理上的最低工资限制,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和学生暑期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只能申请法律援助解决。该负责人提醒,学生打暑期工一定要先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协议,约定工作时间、薪资和保险福利,作为维权的相关证据。

      海南颖川律师事务所曾律师提醒,学生暑期工一旦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权,将面临十分艰难的举证环节。学生暑期工并不属于长期规范和稳定的劳动关系,事先一定要签订一份写明提供劳务期限、报酬的合同,并且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一些证明劳务关系的证据,例如工卡、工作证、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