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三亚市区道路、主要旅游景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禁止鸣喇叭

03.02.2021  18:23

  为减少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和保护生活环境,营造安定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推进三亚市国际自贸区(港)建设。2月3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禁止机动车在三亚市区鸣喇叭的通告》,明确自2021年2月10日,在三亚市区道、主要旅游景区道路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禁止鸣喇叭。

  根据通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上述禁鸣要求限制。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处以50元罚款。

  具体如下:

  一、以下所属范围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区域一:

  (一)凤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

  (二)御海路全段;

  (三)新城路全段;

  (四)三亚湾路全段;

  (五)光明路全段;

  (六)胜利路全段;

  (七)胜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

  (八)解放路全段;

  (九)榆亚路解放路口至榆亚路狗岭路口路段;

  (十)狗岭路全段;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鸣喇叭范围内。

  区域二:

  (一)迎宾路学院路口至海月广场路段;

  (二)学院路迎宾路口至荔枝沟路路口路段;

  (三)荔枝沟路师部农场路口至凤凰路和金鸡岭路全段;

  (四)海螺一路全段;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鸣喇叭范围内。

  区域三:

  (一)育新路口凤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

  (二)育秀路全段;

  (三)三亚动车站站前广场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海润路凤凰路路口至高架桥路段;

  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鸣喇叭范围内。

  区域四:

  鹿回头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胡同里巷道路。

  二、以下所属范围内夜间(20:00至次日上午08:00)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区域五:

  亚龙湾景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道路。

  区域六:

  海棠区海棠南路、海棠北路、江林路、红龙路、江前港路全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