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万宁市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刘赐贵省长关于近期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富林副省长在6月3日全省夏季消防大检查动员会讲话精神,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各类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万宁市安监局和万宁市消防大队专门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制定了《万宁市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计划于2015年6月10日至9月2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核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生产和经营等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行政审批,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擅自投入使用现象;
二、检查易燃易爆场所的建筑防火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遮挡、停用、故意损坏消防设施等现象;
三、检查易燃易爆场所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检查易燃易爆场所储备灭火药剂情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五、核查易燃易爆场所是否与其它场所保持安全间距,落实防火防爆技术要求;
六、核查易燃易爆场所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区,场所内部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办公、休息、员工居住等区域的情况;
七、检查石化功能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评估,区域内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满足灭火救援需求;
八、检查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是否具备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开展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为了确保此次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该次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执行7个“一律”决定:
一、对违规设置的“三合一”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电气火灾隐患严重、违规生产销售储存的易燃易爆场所,拒不改正的,一律采取关停措施督促整改;
二、对存在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车通道、堵塞室内疏散通道的易燃易爆场所,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律强制拆除或清除;
三、对违规在易燃易爆场所内部及周边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抽烟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四、对建筑外墙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广告牌的易燃易爆场所,一律予以强制拆除;
五、对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易燃易爆场所,一律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场所,一律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相信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及时消除全市范围内的石油化工、天然气、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及销售点等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提高各企事业单位防火防爆意识,力争确保实现2015年全市消防安全“零事故”。
(万宁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