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监察大队”肆意妄为,胆从何来
近日,央广热线接到多名北京市民爆料,在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盘踞着多辆无牌车,一旦有货车通过,20多名身穿黑色制服,手持棍棒的不明人员就会上前盘查拦截,只要发现拉的是建筑材料,就会扣车、罚款。记者在十八里店调查了三天发现,只要无牌车和黑衣人出现,市民反映的场景就会上演。整个过程,没有证件,没有告知,司机见对方人多势众,只得任其连车带货开走。通过追踪发现,这些人员均来自“十八里店地区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面对记者采访,黑衣人怒斥:要找死吗?(8月25日央广网)
这是何等的嚣张?“十八里店地区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究竟是什么机构?凭什么聚众持械,公然在街头对过往车辆盘查扣押?如果不是记者提供了大量事实报道和现场图片,很难相信这发生在法治中国、发生在首都北京。
十八里店城管负责人员告诉记者,“这肯定不是城管”。黑衣人乘坐的无牌车车顶“装有警灯与警报器”,但衣着又不是警察执法服装,他们到底是谁?据记者调查,如此景象与十八里店乡政府查处当地违章建筑有关。被“处罚”的司机说,“乡里成立综合治理,以十八里店违建比较猖獗为由,建材不得进入十八里店地区”,记者在挂牌为“监察大队”的大院内,见到了一张《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公告》,上面写明:“在十八里店乡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未批先建。建设材料销售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违法建设工地提供和运输任何建筑材料,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违法建设工地销售、运输混凝土。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暂扣处罚。”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乡镇辖区内的违章建设,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情形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说明了两点:第一,乡政府要碰违章建设,必须有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授权;第二,乡政府即便可以查处违建,针对的也只是违章建筑本身,而对过往载有建筑材料的车辆无权拦截,更无权罚款。
十八里店成立监察大队查处违建是否有上级授权,尚不清楚,但他们粗暴任性的“执法”作风,报道中说得清清楚楚:黑衣人持械对目标车辆拦截后,根本不问与违建是否有关,二话不说就是“罚款”,至于罚多少,完全凭感觉;要想不被罚也行,“必须要到乡里一个地方办通行证,半个月换一次,一次300元”“有了通行证,不管车上拉的是不是建材,在路上不会截你”……
查处违建,法律规定了明确的主体和程序,对“监察大队”光天化日下的公然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