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租车明年1月1日起收燃料附加费

25.12.2014  18:30

      原标题:海口出租车明年1月1日起收燃料附加费,每车次1元,不进入计价器,元旦起打的要多掏1块钱

      记者昨日(12月23日)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结合海口市实际,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该市出租汽车通过征收燃料附加费,疏导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上涨造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上升的矛盾。据悉,自2015年1月1日起,每车次将向乘客收取1元,现行出租汽车运价不作调整。

      据了解,海口市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收取标准为每车次1元,不进入计价器内,通过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今后,如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下降,将依据降低幅度相应调整。收取燃料附加费后,出租汽车运价按现行价格执行。海口市物价局要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督促出租车主将出租汽车起步、里程价和加收的燃料附加费标准张贴在统一指定的醒目位置,以接受乘客监督。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燃料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燃料附加费收取标准。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擅自以各种名目乱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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