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起国内航线免征燃油费 6年内第二次取消
南方日报讯(记者/钟啸)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下调5个月之后,这个月干脆不收了!记者2月2日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2月5日起,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去年同期,800公里以上航段的征收标准为120元。
据介绍,厦航、祥鹏航空等航空公司已率先发布通知,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下调至0元,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将于这两天宣布跟进。
此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连续5个月下调,最近一次调整日期为2015年1月5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征收标准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标准为30元。
业内专家介绍,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停止征收,主要和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有关。进入2月以来,航油采购成本已降至3782元/吨,低于4140元的起征标准,因此航空公司停收了燃油费,为旅客出行带来重大利好。
历史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曾于2009年1月15日-2009年11月13日停止征收过10个月,原因也是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去年春运期间,国内航线燃油费正处于高位,当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事实+
调整不会直接影响票价
由于近期国际油价持续下挫,国内的燃油附加费已经连降五次。从2014年9月份开始,800公里以上航段一路从120元降到30元;800公里以下航段也从60元降到10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燃油附加费每次调整都是以出票日期为准,如果是在2月5日之前订的票,燃油附加费也不再退还。
另外,业内人士还指出,虽然机票和燃油附加费一般是合并计算,但航空公司不会因燃油附加费降,就降低机票价格。降不降价,属于航空公司的“销售手段”。因此,不论是燃油附加费,还是航油成本,都不会直接与票价挂钩,航空公司推出优惠和打折,都是根据市场情况而定的。
燃油附加费调不调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当航煤综合采购成本下降触及调价红线,相关部门就会宣布调整收费标准。(腾讯新闻综合中国广播网、一财网、南方都市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