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华档案:设立慰安所是国家行为

07.07.2014  16:53

  中新网7月4日电 香港《大公报》4日刊文称,3日在北京举行的“吉林省档案馆藏日本侵华档案学术研讨会”上,多位内地知名学者、专家就日本侵华档案中的“慰安妇”、战俘劳工等问题进行剖析和解读。分析指,日本用于强征妇女、设立慰安所,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日军设立“慰安妇”是一种国家行为。

  销毁侵华档案逃避审判

  北京大学教授臧运祜表示,1945年8月15日投降前后,日本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销毁有关侵华行动及其战争罪行的大量档案,逃避战后被审判。由于中国各地受降(东北由苏军受降)与接收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一些日本未及烧毁的档案被保存下来。吉林省档案馆1月公布的一批关东军宪兵队档案,就是关东军在撤离长春前,把来不及焚毁的档案匆匆埋在地下,后来被吉林省档案馆保管收藏下来。

  设立慰安所是国家行为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苏智良分析说,吉林省档案馆公布的关东宪兵队档案记载,日军在东北、华北、华中地区以及印度尼西亚爪哇等地普遍设立慰安所,甚至有“慰安妇”与日军官兵的比例、某个时段日军官兵进入慰安所的人数统计等。

  在关东军的邮件检阅档案中,保存有许多被删除的日军官兵通信内容,记载了许多日军推行“慰安妇”制度的细节。尤其是日军7990部队获得日军上层批准,通过伪满中央银行在数个月里汇款53.2万日圆,用于强征妇女、设立慰安所,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日军设立“慰安妇”是一种国家行为。

  邮政检阅暴露侵略罪行

  吉林省档案馆研究馆员赵玉洁称,东北沦陷时期,为“治安防谍”、获取情报和镇压抗日运动,日伪当局开展了一项针对日本军人、侨民、外籍人士来往信件、电报、电话等的秘密检查。检查将信件中认定有违禁等典型内容的部分摘抄汇总,报送上级机关。

  吉林省档案馆保管着很大一部分通信检阅月报档案,其中有日军参与细菌和化学武器制造的记录,有反映日军在实施烧杀淫掠暴行时的心态描述,有日本工程队视劳工生命如草芥,与狗同等对待的反人类罪行的记录。还有日军对重庆实施轰炸时,各地废墟满目、尸横遍野的惨状等。

  特殊工人未获赔偿道歉

  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研究分析,按日本关东军文件界定,从驻华北日军移交关东军的俘虏、投降兵用做军用劳工者为“特殊工人”。据有关数据记载,华北日本军在1941年至1943年,强掳抓捕10余万至20万国民党军和八路军战俘及平民充当战俘劳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人民自发组织了对日本侵华时期奴役劳工的调查索赔,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道歉和赔偿,也是迄今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现实的重大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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